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欣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区域内,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涉及独立用地;在新华区范围内修缮建筑外立面约20万平方米,在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表面增设电缆架桥等设施;安装智能感知与边缘信息终端设备;实施必要的基础硬件设施建设等配套设施修缮改造;搭建部署支撑智慧城市运行的关键基础设施与平台,配套开发多功能应用及支撑子系统,集成深度解析感知、仿真推演、数据智能、统一调度与AI决策等核心平台功能模块等,项目总投资额约为56086.62万元。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准备、施工(项目主要涵盖房建工程和电子智能化工程)、设备采购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运维服务工作(包括数据治理、数据资产登记、高质量数据集的生产)。
2.7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建设及安装调试期为36个月,运维服务期12年(建设及安装调试完成后)。
2.8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运维服务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资料);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③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须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须出具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④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或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2.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资料);
3.2.5信誉要求: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信用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违法案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也可将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入其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资料)。
3.2.6其它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需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2.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同类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除本文件另行说明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资料,只提供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相关资料即可。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发现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5.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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